信息公开 -- 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优化改造项目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优化改造项目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优化改造项目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以下简称“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项目概况: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为生活垃圾稳定化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填埋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主要用于填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含飞灰、炉渣),填埋库容225万m3;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邮箱:0757-836227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优化改造项目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1).pdf
03第四填埋区b单元(第一分区一期工程)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pdf
02佛山高明苗村白石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优化改造项目第四填埋区b单元项目(第一分区)第一阶段 验收意见(1).pdf